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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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酊、盐酸麻黄碱、桑白皮酊、辅料为聚乙二醇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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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广科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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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32 |
国药准字Z2005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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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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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5克~1.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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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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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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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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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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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孕妇及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和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4.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