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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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酊、盐酸麻黄碱、桑白皮酊、辅料为聚乙二醇 |
羚羊角粉、赤芍、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知母、天花粉、琥珀、甘草、朱砂、石膏、冰片、栀子、芦根、水牛角浓缩粉、川贝母、桔梗、僵蚕(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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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广科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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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32 |
国药准字Z2302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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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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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5克~1.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g,一日2次,周岁以下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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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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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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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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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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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孕妇及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和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4.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