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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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 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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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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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330 |
注册证号H2013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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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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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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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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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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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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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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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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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夺取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