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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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浓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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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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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330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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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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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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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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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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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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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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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夺取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含嗽,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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