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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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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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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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330 |
国药准字Z2017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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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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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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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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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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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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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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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夺取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虚寒性病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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