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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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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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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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330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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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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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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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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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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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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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外感风热引起的肺热咳嗽。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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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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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夺取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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