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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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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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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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69 |
国药准字H4102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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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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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小儿减半。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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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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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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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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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