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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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万~120万 辅料:氯化钠、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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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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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69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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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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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小儿减半。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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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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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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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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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险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正在使用其他药品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