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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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知母、地黄、玄参、青蒿、川木通、淡竹叶、板蓝根、儿茶、芦竹根、甘草。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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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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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69 |
国药准字Z62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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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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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小儿减半。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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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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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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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溃疡、口腔炎、咽喉炎、牙龈炎、牙周炎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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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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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