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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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 |
本品每支含玻璃酸钠0.4mg。辅料为: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氯化钠、氯化钾、1mol/L氢氧化纳/盐酸、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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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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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国药准字H2018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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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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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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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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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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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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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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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