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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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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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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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国药准字Z2202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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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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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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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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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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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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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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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