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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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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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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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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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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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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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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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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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痰黄稠粘、胸满气短、咽干喉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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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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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