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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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石膏、黄岑、黄柏、栀子、细辛、麻黄、姜黄、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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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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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45 |
国药准字Z201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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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清胃泻火,消肿止痛。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胃火上炎症出现的牙痛、牙龈红肿、疼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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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4次,分别在三餐后及晚上睡前服用。疗程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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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引起口干、头晕、心悸等不适,严重时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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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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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清胃泻火,消肿止痛。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胃火上炎症出现的牙痛、牙龈红肿、疼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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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可能引起口干、头晕、心悸等不适,严重时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