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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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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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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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94 |
国药准字H4102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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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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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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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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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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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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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可酌情增加剂量。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