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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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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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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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94 |
国药准字H199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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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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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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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诱发真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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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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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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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可酌情增加剂量。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