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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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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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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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94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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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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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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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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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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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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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可酌情增加剂量。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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