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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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党参、当归、枸杞子、茯苓、麦冬、泽泻、五味子、石菖蒲、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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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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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国药准字Z430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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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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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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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头晕、恶心、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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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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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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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头晕、恶心、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