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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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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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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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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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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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5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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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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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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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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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贫血者慎用。 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