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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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其化学名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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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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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国药准字H2009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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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外耳道炎、中耳炎、鼓膜炎、外耳道真菌病、化脓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慢性中耳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非化脓性中耳炎、慢性非化脓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合并乳突炎、慢性中耳炎合并乳突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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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610滴,每日3次,滴入患耳,保持耳道湿润5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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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滴耳液可能引起耳痛、瘙痒、刺激感或暂时性听力减退等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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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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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外耳道炎、中耳炎、鼓膜炎、外耳道真菌病、化脓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慢性中耳炎、急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急性非化脓性中耳炎、慢性非化脓性中耳炎、急性中耳炎合并乳突炎、慢性中耳炎合并乳突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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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610滴,每日3次,滴入患耳,保持耳道湿润5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