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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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蒲公英、黄芩、麻黄、苍耳子、辛夷、白芷、细辛、石菖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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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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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国药准字Z5102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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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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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外用滴鼻,一次2~3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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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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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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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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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滴(喷)鼻用,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