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苍耳子浸膏粉,石膏浸膏粉,白芷浸膏粉,冰片,辛夷花挥发油,薄荷脑,辛夷花浸膏粉,黄芩浸膏粉。 |
|
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国药准字Z200540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疏风,清肺热,通鼻窍,止头痛。用于风热型鼻疾,包括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
|
成分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疏风,清肺热,通鼻窍,止头痛。用于风热型鼻疾,包括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宜饭后服用,胃肠虚寒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