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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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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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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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00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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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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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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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忌服。 2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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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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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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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