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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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促肝细胞生长素(HGF),系从新鲜乳猪肝脏中提取纯化制备而成的小分子多肽类活性物质。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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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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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36 |
国药准字H200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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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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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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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中未见不良反应。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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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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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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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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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昏迷患者慎用;4. 严重肾损害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