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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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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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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维生素B12滴眼液
维生素B12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维生素B12 。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65

国药准字J200901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搔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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