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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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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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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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65 |
国药准字H2004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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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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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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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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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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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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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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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识、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