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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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黄连、黄芩、玄参、菊花、连翘、蝉蜕、蒺藜、车前子、赤芍、麦冬、当归等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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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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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59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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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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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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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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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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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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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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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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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