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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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野菊花、黄芩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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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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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80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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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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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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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孕妇慎用。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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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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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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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3.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有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 7.急性鼻炎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