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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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野菊花、黄芩等。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岑、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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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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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80 |
国药准字Z20063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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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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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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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孕妇慎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婴幼儿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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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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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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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部水肿等,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心血管系统:心悸等。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等。泌尿系统: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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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3.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有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 7.急性鼻炎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1.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2.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3.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4.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5.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6.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