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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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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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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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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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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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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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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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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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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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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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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