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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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萝蒂、寒水石(奶制)、铁屑(制)、金钱白花蛇、绿绒蒿、藏茴香、石灰华、甘草、红花、渣驯膏、诃子、余甘子(去核)、代赭石、毛诃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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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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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国药准字Z6302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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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清肝,明目。用于早期白内障、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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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一次2~3克(10~15)丸,一日1次,早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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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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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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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清肝,明目。用于早期白内障、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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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