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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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每毫升含羧甲基纤维钠5mg;辅料为氧化氯化钙,氧化镁,氯化钾,纯水,氯化钠及乳酸钠。可含调节pH值所用的盐酸和/或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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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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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注册证号H2014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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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灼烧、刺激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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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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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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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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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灼烧、刺激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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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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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1.本品只可外用。 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 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 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 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