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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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马勃、金银花、玄参、红花、板蓝根、浙贝母、鸡内金(炒)、木蝴蝶、莪术(醋炒)、桃仁(去皮)、三棱(醋炒)、丹参、麦冬、泽泻、蝉蜕、蒲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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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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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国药准字Z61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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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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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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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度胃肠不适、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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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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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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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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