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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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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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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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国药准字Z20025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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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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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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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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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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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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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曾有报道口服板蓝根糖浆引起溶血反应,有多例报道板蓝根注射液引起过敏反应,轻者为皮疹,重者可致肾损害、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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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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