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寒呕吐、食欲不振、胃脘冷痛、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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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肉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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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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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009 |
国药准字H1999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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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寒呕吐、食欲不振、胃脘冷痛、消化不良。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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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1.5克;外用。将药粉少许,放于膏药中,贴患处。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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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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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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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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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寒呕吐、食欲不振、胃脘冷痛、消化不良。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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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手足心热、心烦易怒、头晕血压高。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不适用于甲状腺机能亢进,主要表现为心悸乏力、恶热汗出、大便次多、手颤抖。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