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大便溏泻、神疲乏力、失眠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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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榴子、冬葵果、肉桂、天门冬、黄精、西藏棱子芹、荜茇、喜玛拉雅紫茉莉、红花、蒺藜、豆蔻。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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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香格里拉藏药集团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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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12 |
注册证号H2017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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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大便溏泻、神疲乏力、失眠多梦。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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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5~6丸,一日3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 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充分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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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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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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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 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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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大便溏泻、神疲乏力、失眠多梦。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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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从现代药理作用上分析,配方中几种主要成分均属温,热类为主,石榴子可作用于胃寒症的一切胃病,可促进食物的消化,用于消化道分泌功能减弱的胃肠道疾病,组方中含有弱碱性物质药物,可中和胃酸而降低胃内容物酸度,从而解除胃酸对胃,十二指肠粘膜的侵蚀和对溃疡而引起的刺激,并降低胃蛋白酶活性,发挥缓解疼痛和促进愈合的作用。整个配方药物有极强的协同作用,从现代药理作用分析,可促进蛋白质的合成,辅酶A与碳水化合物的氧化代谢,葡萄糖再生,脂肪的合成与分解,对肾虚体弱有明显的强身及增强免疫力作用。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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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