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大便溏泄、脾胃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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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陈皮厚朴(姜汁炒)枳实各克苍术克(米泔水泡)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
| 生产企业 |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 Milupa GmbH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940 | 注册证号H201701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大便溏泄、脾胃虚弱。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 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充分混合。... |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 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
| 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大便溏泄、脾胃虚弱。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