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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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土炒)、茯苓、陈皮、半夏(制)、炙甘草。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植物油和药用明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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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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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29 |
国药准字Z20064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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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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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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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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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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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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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3.不适用于口干舌燥,大便干结者。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