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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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土炒)、茯苓、陈皮、半夏(制)、炙甘草。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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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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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29 |
国药准字Z2102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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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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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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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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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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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大便溏泄、神疲乏力。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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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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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3.不适用于口干舌燥,大便干结者。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