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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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沙参稻芽白芍玉竹麦芽(炒)山楂麦冬陈皮荷叶牡丹皮山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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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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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95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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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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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婴儿酌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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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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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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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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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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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各种饮料,以及巧克力等。 2.饮食要定时,不要偏食。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应咨询医师。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