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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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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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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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48 |
国药准字H2006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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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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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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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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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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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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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