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胃脘痛、胃寒、胃酸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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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楂(炒)、山药(炒)、麦芽(炒)、六神曲(炒)、鸡蛋壳(焙)。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滑石粉、桃胶、食用色素。 |
荜茇、荜茇、木瓜、山楂、土木香、南寒水石、荜茇、烈香杜鹃、石榴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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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昂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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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19 |
国药准字Z2008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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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胃脘痛、胃寒、胃酸过多。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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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次,一日3次,三岁以上酌增。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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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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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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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呕吐、腹泻、便秘、胃脘痛、胃寒、胃酸过多。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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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便秘者慎用。3节制饮食,不要偏食。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3岁以上儿童每次5-6粒,一日3次。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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