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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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诃子(煨)、肉豆蔻、草果仁、草豆蔻、沉香、丁香、五灵脂膏、红花、石榴子、木瓜、土木香、寒水石(平制)、翼首草、石灰华。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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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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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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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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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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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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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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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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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