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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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饴糖。 |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Z201740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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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