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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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
| 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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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