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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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封。 |
党参、黄芪、延胡索、白术、补骨脂、山药、炮姜、白芍、赤石脂等十四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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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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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57 |
国药准字Z20090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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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健脾温肾,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或脾肾阳虚所致慢性泄泻,症见慢性腹痛腹泻、大便清稀、食少腹胀、腰酸乏力、形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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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30天为一疗程,连服二至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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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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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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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健脾温肾,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或脾肾阳虚所致慢性泄泻,症见慢性腹痛腹泻、大便清稀、食少腹胀、腰酸乏力、形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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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19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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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湿热下痢非本方所宜。3.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服药超过1个疗程应咨询医师,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