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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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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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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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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200531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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