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活血化瘀、通便利湿。主治头痛眩晕、齿龈肿痛、大便秘结、目赤耳鸣、小便黄赤、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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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大黄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醋香附、枳实(炒)、豆蔻(去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滑石粉、四氧化三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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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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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03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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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通便利湿。主治头痛眩晕、齿龈肿痛、大便秘结、目赤耳鸣、小便黄赤、咽喉疼痛。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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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用于便秘临睡前服5粒。 |
口服,一次9克(约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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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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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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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通便利湿。主治头痛眩晕、齿龈肿痛、大便秘结、目赤耳鸣、小便黄赤、咽喉疼痛。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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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实验研究证明: 新清宁对鲜酵母致热大鼠一次服煎液10g/Kg体重,服药后1h可使体温显著下降,解热作用持续3h;一次剂量3g/Kg体重,可使发热大鼠在3h内体温降至正常,再给药一次,于次日晨(服药后18h)测量,解热作用能一直保持。 新清宁的抑菌实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伤寒杆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枯草杆菌,大消化球菌,厌氧消化链球菌,具核梭杆菌,脆弱拟杆菌,难辨梭菌(9#,11#,8#)等需氧及厌氧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最低抑菌浓度多数在3.12mg/ml左右。 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病变有显著抑制作用。 对大鼠酵母性关节肿的形成,新清宁5g/Kg体重和7.5g/Kg体重两个剂量组,在致炎后0.5─2.5h或3h内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对大鼠应激性胃内出血有较好的预防作用。可减少出血量的发生,并有止血作用。 新清宁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催眠作用,可使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鼠睡眠时间延长。 采用小鼠扭体法显示新清宁煎液有一定镇痛作用。 新清宁去鞣质煎液经体外实验证实,对家兔的血小板聚集有显著抑制作用。 有明显降低小鼠血清尿素氮(BUN)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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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阴虚火旺者慎用;3. 脾胃虚寒者慎用;4.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