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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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氢氧化铝(以氧化铝计)4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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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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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81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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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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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8毫升,一日3次。餐前1小时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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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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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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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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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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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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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4.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5.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