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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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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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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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H2010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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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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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本品可以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滴速建议从每小时20ml开始,由慢到快;最高不宜超过每小时125ml。剂量应由医师或营养师决定,并且根据患者的个体需要不同而调整。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时: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25kcal/kg,平均每日2000ml(1500kcal);作为营养补充时: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1000ml(750k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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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包括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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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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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研究亦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1.不适合1岁以下的婴儿;2.慎用于1-6岁的儿童;3.使用时应根据患者情况有意识厨房决定。老年用药:本品为肠内营养用药,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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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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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肠内使用,严禁静脉输注; 2.使用前请摇匀; 3.一旦开启,在无菌输注条件下,请于24小时内使用完毕。 4.伴有重度胃麻痹的患者,请实施空肠喂养; 5.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6.肠道功能衰竭的患者慎用; 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