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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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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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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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H2007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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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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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粒,2岁以上如同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粒,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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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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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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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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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避免饮酒及含酒精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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